王炳輝任檢察長期間,給麾下檢察官相當充分的辦案空間,也贏得掌聲和支持。 他的去職,讓部分關心司法改革的人憂心忡忡。

因為常得罪權貴,王炳輝被貼上了標籤。 (攝影者.詹朝陽 )
司法界人士認為,這七年來,司法改革能夠在台中地檢署生根萌芽,檢察長王炳輝扮演著重要的角色,他給予檢察官寬廣的辦案空間。
王炳輝是南投縣人,出身於鄉村,因家境不好,只能報考公費的中央警官學校,畢業那年考上乙種警察人員特考,接著又通過高等考試,分發當警察。但是後來發現當警察與個性不合,決定轉業,到南投鎮公所擔任荐任秘書,原來他打算取得律師資格後從政,但是看到選舉風氣敗壞而打消念頭,改報考司法官考試,從此踏進司法圈。
王炳輝是司法官訓練所第四期結業,一直在院方服務,民國六十八年底升任最高法院法官,後來並受聘為司法官訓練所刑事特別講座。他在最高法院一待就是十年,當時司法院長林洋港對這位同鄉的操守與能力相當賞識,因此於七十九年九月院檢首長交流時,徵召他出任台中地檢署檢察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