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級房貸風暴又讓另一華爾街高層中箭落馬,繼美林(Merrill Lynch)、花旗(Citigroup)之後,全美第二大投資銀行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女總裁克魯茲(Zoe Cruz),在十一月二十九月宣布「退休」。受到次級房貸風暴波及,摩根士丹利在九月及十月就認列高達十三億美元(約合新台幣四百二十億元)的損失,因作風強悍而在華爾街有「克魯茲飛彈」外號之稱的克魯茲,二○○六年其個人收入高達三千萬美元(約合新台幣九億七千萬元),是《財星》(Fortune)二十五位收入最高的女企業家榜首,這次風暴雖讓公司慘賠,但這位主事者卻只需引咎辭職,過去賺的大筆鈔票一毛錢也不用吐出來賠給股東。
不管是投資銀行的高層,或是對沖基金經理人,幫投資人或股東賺錢可分紅是天經地義,但若賠了錢,卻從沒聽過這些人須「分賠」,頂多是拍拍屁股走人,今年十一月十二日《紐約客》(New Yorker)雜誌就有一篇專文〈Performance-pay Perplexes〉,深入剖析投資銀行及基金這種生態。
投資銀行人士或基金經理人,收入來源是「二及二十」:他們獲得其管理資產二%的管理費,而且將獲得投資獲利的二○%。也就是說,投資人交給基金經理人一百元用來投資,還沒有任何賺頭之前,基金經理人先抽兩元做管理費,而剩下的九十八元用來投資,如果最後獲利一百元,他再抽二十元,剩下八十元獲利才歸投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