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乃平:政府閉著眼睛往前衝,後患無窮

AMC條款就像違章建築!

資產管理公司真能處理銀行的壞帳問題嗎? 而公營的資產再生公司(RTC)、金融資產服務公司(FASC)能扮演什麼角色?

去年十二月三十日,銀行公會宣布成立國內第一家資產管理公司(AMC;Asset Management Corporation)的籌備處;今年一月九日,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與美商高盛公司(Goldman Sachs)簽署備忘錄,打算以合資新台幣一百億元的方式,成立首家民營資產管理公司;緊接著在一月十一日,財政部宣布成立「金融資產服務公司」(FASC)籌備處,此家由銀行公會主導設立的FASC,資本額目標為新台幣十億元。

自金融機構合併法於去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立法通過,並賦予資產管理公司法源依據後,短短一個多月,財政部展現前所未有的效率,協助銀行解決不良資產問題的機制迅速獲得進展,成立籌備處、簽署備忘錄。目前雖未正式成立,但至少「影子」是看到了。

儘管外界對AMC等機構寄予厚望,但政治大學金融系教授殷乃平卻提出警告,金融機構合併法中只是大體規範資產管理公司的成立與運作,其餘相關配套措施與細則仍未完備。他說,目前財政部是「閉著眼睛往前衝」,該架橋的地方不架橋,未來肯定問題叢生,絕沒有目前預估的樂觀。以下為專訪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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