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 兩方意見不同,卻只會謾罵嘲諷...朱家安點出化解歧見關鍵:「批判思考」會發現人講理的可能性 本文作者為哲學雞蛋糕腦闆、簡單哲學實驗室共同創辦人) ☛ 85讀書會【極端時代你更需要的批判性思考】由推薦人朱家安為您導讀本書... 2019.04.17
職場 打臉教養專家》「好道德」跟「聽話」是兩回事!養小孩,大人應該要學會的10件事 哲普作家朱家安在轉貼此文時,寫下了「不如討論人在決定養小孩之前要學會哪些事」的點評,十分精準。... 2017.03.16
職場 不同年齡層要培養的10個好品格...在台灣教小孩「道德」,竟是叫他們背口號 對於台灣盛行的品德教育,長久以來一直給我一種怪異的感覺。當然,台灣的品德教育有很多可以讓人抱怨的地方,例如貼得到處都是的煩人標語,但我總覺得,除了喜歡用愚蠢的呈現方式之外,這個教育應該還有更深層的問題。 一直到上週看到《遠見雜誌》上面的一個金字塔圖解,我才驚覺自己一直找尋的問題位置。這個圖解叫做「不同年齡層,要培養的十個好品格」,圖中的金字塔分成小學、中學和大學,它們被分配到的品格分別是: 姑且不論為什麼「思辨」也算是品格這種小問題,我覺得這份圖解,以及背後展現的教育觀,在於預設了我們可以先教小孩道德價值,再教他們思辨。 這是錯的。從道德哲學的討論,我們可以知道:除非藉由思辨,否則人不會學到道德價值,只能背誦道德教條。現行的品德教育之所以沒有發現這一點,是因為它們把「背誦道德教條」跟「學習道德價值」搞混了。 沒有思辨,人無法習得「可操作」的道德價值 像是「尊重」、「正義」這類概念,在幾乎所有社會都是重要的道德價值,但是這些道德價值都有一個共通的特點,就是抽象。這個特點使得我們除非藉由思辨,否則無法判斷這個道德價值在各種情況下會如何指引我們去行動。 你可以想像,被保守宗教組織發配到小學的傳教士,很可能在一堂名為「如何關愛自己」的輔導課裡這樣主張:婚前性行為不但不尊重自己將來的伴侶,也不尊重自己。 說完之後,他還可能會發下「婚前守貞書」讓小孩們簽署。我們當然認為自己應該「尊重」自己以及自己將來的伴侶,但這種「尊重」,真的會成為我們避免婚前性行為的理由嗎? 再舉一個例子,在電視新聞裡,反對同志婚姻的人開記者會,他們說:我尊重同志,但是同志身為社會的一份子,也必須尊重社會既有的婚姻形式。 然而,這能成為反對同志婚姻的理由嗎?這個主張裡面的兩個「尊重」內涵是一樣的嗎?「尊重」可以這樣使用嗎? 在回答上面這些問題之前,我們無法評價這些說法,更不用說判斷是否該接受它們。然而,要回答上面那些問題,我們必須經過一番思辨,討論「尊重」有哪些內涵、這些內涵對於我們社會行為的要求是什麼…「尊重」是重要的道德價值,但是它就和其他道德價值一樣,有著太抽象的內涵,以致於我們不可能繞過思辨,就在各種情況下順暢地使用它們。若人不進行思辨,道德價值是無法操作的。 然而,這些對於概念內涵及其運用範圍的思辨,就是現行體制內的品德教育最欠缺的訓練。 教條取向的品德教育,無法培養合格公民 如此欠缺的結果,導致品德教育必須仰賴大量教條,而學生們必須暫時違背「誠實」的品德,在考生活與倫理的時候,依照教條填寫那些題目。這些教條的應用範圍很有限,而這種「背誦↓答題」式的學習經驗,也可能讓學生更難以適應生活中各種不可避免的道德討論。 在現在,進行道德思辨和討論的能力不是「有很好,沒有也沒關係」,而是人必須擁有的基本配備。我們生活在民主社會,每個人都有政治上的權利以決定大家的未來,我們因而也有義務讓自己具備理解其他人的生活,並且跟其他人討論公共事務的能力。這是身為民主社會公民的政治義務。 當然,如果運氣好的話,學生也有可能碰到能力和使命感兼具的老師,以能啟發思辨的方式,來上品德或公民的相關課程。但是,社會不應該讓學生們必須要有好運氣,才能獲得該有的教育。 道德的空白,需要思辨來彌補 在台灣談道德的教育,有時會聽到有人引用這句話:道德可以彌補知識的不足,但知識無法彌補道德的空白。然而,只要我們對於道德概念的運作方式有正確了解,我們會發現,要能真的操作道德概念來做決定,並且和別人溝通,必定需要智性上的思辨訓練。 {DS_BOX_13510} ... 2016.04.16
職場 花錢補才藝、搶當志工...如果你覺得準備面試資料麻煩又好累,代表你不適合「多元入學」 朱家安在他的臉書提到 ,有高中生問他,自傳裡說自己參加過太陽花學運,會不會有負面的影響。... 2016.04.02
焦點 秒退林鳳營也許「合法」,但是「道德」嗎?一個哲學老師這麼說... 普及哲學作家朱家安認為「拒買」和「秒退」都可能造成相同數量的食物被棄置,當你主張「秒退」是浪費的時候,... 2015.12.12
焦點 飯店推「兔子鍋」爭議》為什麼豬是食物,狗和兔子就是寵物? 編按:日前有五星級飯店推出兔肉火鍋遭到動保團體抵制,但為什麼牛肉火鍋、豬肉火鍋、羊肉火鍋就不會被抵制呢?以下文章針對類似議題進行探討,只是主角從兔兔變成了狗狗。 來源:matsubokkuri@flickr, CC BY-SA 2.0 為什麼豬是食物,狗是寵物?最直接了當的答案應該是:這是歷史文化使然。基於狗的習性和運動能力,比起當食物,牠們作為打獵和看家的夥伴對人來說更有好處,而長久下來把狗當成夥伴的結果,就是人不忍心吃狗。 我相信你可以為這則說明找到一些人類學、心理學的佐證。然而可惜的是,它雖然回答了「為什麼狗事實上對人來說不是食物?」這個經驗科學問題,卻沒有回答「為什麼狗不應該被人當成食物?」這個道德問題。當然,真的把狗當成夥伴的人很難接受把狗當成食物,但不是每個人都和狗有這種社會關係,我們甚至可以發現這種社會關係並不普遍,例如韓國和中國某些地方的人們對狗的照顧似乎就沒有強到讓他們對吃狗肉的文化產生心理抗拒。 之前在臉書上出現一篇文章,提供了一種或許可以拿來為吃狗肉的道德禁令辯護的論點:狗對人的信任。作者提到自己的經驗:朋友養的狗,面對已經打了自己一磚頭的主人,仍然聽從其召喚,乖乖赴死。作者認為:從狗對人這種無可救藥的信任和依賴,可以看出狗有多麼熱愛人類,因此他反對吃狗。是純粹分享經驗,或是把這個論點當成佐證吃狗禁令的道德理由,作者並沒有明說,不過許多人確實秉持後者的觀點轉載那篇文章。 科學可以解釋的信任就不是信任嗎? 在分享那篇文章時,我也蒐集到一類反駁,主張雖然我們可以很容易把狗跟人的互動描述成是狗「信任」或「依賴」人,但其實從動物學和基因觀點來看,狗的這些行動都可以被古典制約或更複雜的科學理論解釋。因此,這類反駁進一步指出,不管是狗對主人的聽命或其它反應,都不能算是真的展現信任和依賴,更罔論「熱愛」。 面對這種反駁時,有些人選擇質疑「當代科學可以充分解釋狗的行動」這個前提。然而我想指出,就算充分的科學解釋能夠成立,我們是否真的要用科學解釋來解消(explain away)狗對人的「信任」和「依賴」,依然值得再三考慮。主要的考量,是這類應對方式有一個原則上的危險:它預設了一旦行為的動機被科學充分解釋,該行為就不再像我們當初想得那樣有價值。然而,依照當代科學進展,我們可以合理期望,有朝一日科學也可望解釋人和人之間互信互愛的心理學原理,根據同樣的思考規則,當這一天到來,我們是否也要認為先前認知到的那些人際的信任和依賴其實都不存在? 考量一些案例,你會發現,生命和生命之間特定互動方式的價值,並非來自這些互動方式的神祕性。有基本生物學知識的人,會很清楚知道爸媽之所以會用生命保護自己,很大程度上是演化使然,然而這並不會讓爸媽對你的愛和付出失去價值。就像是雖然我們知道男性花心的傾向是演化使然,但這並不妨礙我們譴責偷情的男人一樣。 當然,在經過一些科學解釋之後,寵物的某些行為可能就不再那麼令人感動,例如你可能經過實驗之後發現,狗狗對陌生人吠只是出於保護地盤的本能,並不是想保護你或你的小摺,也不是因為牠知道你總是會忘記關門。但這些結果並不是直接來自於動物的行為被科學解釋了,而是科學解釋讓我們發現動物的某些行為模式在一些重要的面相上跟我們的期望不同:你以為狗狗是在幫你顧小摺,其實那只是因為你剛好把小摺放在家門口,也就是牠的地盤上。在科學解釋底下,狗的信任和依賴的「真面目」是否同樣讓人失望?這就有待探查了。 夥伴或者食物? 然而,這並不代表人和狗的夥伴關係(以下,「夥伴關係」特指個體之間的信任、依賴、熱愛等關係)能成為我們不吃狗肉的道德理由。關鍵在於,並非所有人都把所有狗當成夥伴。 為什麼一旦某些人跟某些狗是夥伴,任何人就都不該吃任何狗?當然我不應該吃你的寵物狗,或者你打獵時的狗幫手,但那就跟我不會吃掉你的奶凍捲或你珍藏已久的薑餅人一樣:阻礙我行動的道德理由來自你對它們的所有權和鍾愛,而不是它們對你的信賴。對於沒人擁有的野狗,或者特地養殖的食用狗(如果有這種狗的話)來說,雖然牠們恰好和一些跟人有夥伴關係的狗屬於同一物種,但這個條件為什麼能保護牠們不被吃? 來源:jonkriz@flickr, CC BY 2.0 或許你會說,牠們只是「還沒」或「沒遇到機會」,而不是「無法」和人成為夥伴。我同意大部分的狗都有和人成為夥伴的生理條件(反過來說,多數人也都有和狗成為夥伴的潛力),但這為什麼和人是否不應該吃狗有關?「是的,我面前有一條狗,我知道在恰當的相處後,牠有機會和我產生深厚的關係,信任我、依賴我、熱愛我,但我現在比較想吃牠」。這種選擇有什麼問題嗎? 當然,反對吃狗的人很可能會認為,會說出上面這種話的人真是冷血斃了。不過罵人並不是道德討論的方法,並且你一定也知道,如果罵人冷血在這種議題上有幫助,我們也用不著討論這個糾結的殺狗故事了。 親身體驗的差異 對於上述反對殺狗的論點,還有另一種可能的詮釋是說,這些故事顯示的是: a. 如果你也跟某條狗產生了夥伴關係,那麼,你也會成為反對吃狗肉的人。 我同意(a),然而我不認為它讓我更有理由反對吃狗肉。考慮這個說法: b. 如果你曾經被狗咬得很慘,你就不會成為反對吃狗的人。 如果(a)讓我有理由反對吃狗肉,那麼(b)似乎也提供了不反對吃狗肉的理由。除了(a)和(b),這種假設條件的造樣造句大可繼續進行下去,但除非進一步指出它跟它想要推出的那些結論有什麼關係,否則我們就無法把它們列入目前議題的考慮。 當然,依照脈絡,說出(a)的人也有也可能是在建議對方真的找一條狗,好好對待牠,和牠建立那些可貴的關係。在這種情況下,(a)並不是被用來支持道德宣稱,上述質疑也就不適用了。 結論 以上是目前想到的考慮,就現在而言,我還看不出狗和人的特殊關係如何能成為不吃狗肉的道德理由。當然,這並不代表不存在其它反對吃狗肉的道德理由,也不代表普遍而言動物沒有道德權利讓我們顧慮他們的生命和福祉。 {DS_BOX_10338} ... 2014.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