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三十八個半官方團體,只有十一個受監督
國庫通財庫 秘密管道大搜查
過去為了某些任務,政府拿出資金設立財團法人;如今,公設財團法人卻成為不法之徒一點一滴奪取公共資財的極樂之境。
用公家資源成立的財團法人轉投資的公司,幾任董事會改選後,可能被財團把持,公共資源轉被私人所用。 (攝影者.楊文財 )
二月上旬,外貿協會找來美商偉創力在台舉辦採購商談會,卻引來鴻海集團總裁郭台銘砲轟,質疑「貿協還有存在的必要嗎?」揚言貿協應該裁撤。郭台銘一席話,讓貿協秘書長趙永全對外努力解釋貿協對台灣具有的貢獻。
事實上,貿協究竟做得好不好,其實並沒有人可以管。
一直以來,由於台灣在國際外交的空間有限,因此在民國五十九年,由政府捐助了兩千萬,另外台灣電機電子工業同業公會等公會團體捐助了兩千萬,以基金總額四千萬元成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如今,貿協主要的營運經費有八、九成是來自政府;董事長與總經理每年支領的薪水比部長還高,但因其身分是一個財團法人,在法律歸屬上只受民法約束,做得好不好?政府部門管不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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