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了,繼上次被質疑我個人的品味如何,何德何能能夠出一本叫「品味教學」的書之後,我再創憑什麼的高峰,這次寫起「待人處世指南」來了。
首先我要說的是,「待人處事」和「待人處世」的不同。這兩個詞讀音相同,意義相近,但在範圍上有差別,「處事」指的是對事情的處理態度,「處世」則是你個人如何面對這個世界。
對我來說,世界是你身處其中,與你有關的那些部分。有些人的世界比較小,有些人的則範圍廣大,端看個人天生的性格,但面對的問題,與處理的方法,我認為沒太大差異。既然沒辦法到山洞裡隱居,到處都離不了人,因此待人就是處世,處世即是待人(再這樣下去,會很像勵志書籍。不過相信我,我這個人最討厭勵志,所以想要藉由這書變成更好的人的讀者,可以闔上這本,去找那些封面有個臉上掛著大微笑的傢伙的書)。
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是一個超級不會待人處世的人。多年來我一直希望能夠找到這樣一本書,比如十九世紀就有一些給名媛的必讀指南,教大家如何用不失禮的方法啃雞翅膀之類,但現代大家啃雞翅的方法都很隨意,所以那樣的內容顯然是過時了。因此,就像無數的保養品品牌老闆、服裝設計師和室內設計師一樣,他們都因為找不到自己想要的產品,所以決定自己做。本書就帶有那種風味。
那麼,我是一個八面玲瓏的處世高手嗎?我不是。但到大醫院去看病,那些候診室裡的歐巴桑,沒有一個人不對肝指數、骨刺或膝蓋受傷,有著洋洋灑灑長篇大論的精采看法的。
我跟你有那麼熟嗎?
待人處世的第一步,就是分清楚親疏遠近之別。
關於這件事情,可以總結為一個問題,那就是:「我跟你有那麼熟嗎?」面對陌生人時,我們自然可以迴避彼此的目光。有此一說:報紙當初設計成這種尺寸,就是為了可以在公共運輸系統上打開,遮住臉,不必跟別人的目光相遇。但人在江湖總不能隨身帶著報紙,因而現在大家都忙不迭的將手指黏在智慧型手機的螢幕上。
所以,分清楚熟度是最重要的。此時可以畫出一個量表,從完全不認識時的避免目光相接,到有點認識時的點頭打個招呼,一直到真的深入了解時的掏心掏肺,暴露自己最隱私、脆弱的那一面。如果沒弄清楚,在陌生人面前掏心掏肺可能會被當成瘋子,在熟人面前還不能與他們目光相接則會被當成自閉。因此,熟不熟,有多熟,是人際關係的基石。
問題是,這個基石不是穩定的,它甚而是隨時在流動的。就像前面說的,人人感受不同,你覺得他是你的貼心密友,他覺得你們只是點頭之交。就像在星巴克買咖啡,其實Tall就是小杯。一切都是相對而言。
一樣的話,由不同的人說出來,感受可能完全不同。「你肥死了」這句話,路人說你可能要跟他打架;媽媽說你可能要去看心理醫生,談一些缺乏自信的問題;好朋友說你可能會回他:「你黑眼圈才重咧,賤貨。」(等等,是我人際關係扭曲了嗎?)
路人和媽媽應該沒有定義上的問題,但說到好朋友一詞,就百轉千迴了。友誼這種事情說簡單很簡單,你跟這人認識,彼此不討厭對方,有點共同的話題,就算建立起友誼了。但怎樣算至交好友,怎樣又算點頭之交,中間有一大片灰色地帶等著跨越。
現代因為網路盛行,有人的臉書有數千名好友,彷彿在鬧區隨便伸手一抓就是熟人。這樣子的交遊廣闊,我總疑心是那人不知道該怎麼和自己相處,所以只好在生命裡囤積朋友,甲走了還有乙,永遠有人陪,講的話永遠有人回應,永遠不必擔心一個人吃飯是否好尷尬。
我在瑪格麗特.愛特伍的書裡讀過,西洋有個劇作叫《每個人》,主角「每個人」在前往墳墓的途中,人生伴侶一一逃走,從「金錢」,到一聽到要去墳墓就要先離開去喝酒壓驚的「友誼」都是。唯一忠實的伴侶是「善行」,但「善行」的力量太薄弱,無法拯救「每個人」不受自己行為後果的懲罰。不過「善行」有個姊妹叫「知識」,「知識」表示願意提供有用的指引,陪伴「每個人」一路走到墳墓。
當然,中世紀的道德劇意義再淺明不過。基本上,自處就是每個人走到墳墓的過程,友誼和金錢都不能陪你走到最後。如果無法自處,缺乏自處應有的知識,那麼在那段逐漸變冷變黑的路上,將會非常孤單。
這四句話 讓人一聽就火大
有些話我一聽到就精神緊張,我相信很多人也一樣,這些語言中的瑰寶包括:「我這樣講不知道你會不會生氣」、「我不知道應不應該跟你說」、「我沒有惡意」、「無意冒犯」。重點永遠在後面接的話,通常就是令人生氣、不應該跟我說、有惡意,而且冒犯到人。
這種話根本沒必要說,說的人純粹是被一股不吐不快的欲望所驅使,然而社會教導大家要做個有禮貌的人,才有這種打預防針的語言。他預防的不是你的不快,而是他自己的內疚,甚至導致你火大之後,他可以說:「我先警告過他了,想不到他這麼沒風度。」
要如何對抗這種話?最好的方式是,他剛說了那些開頭,你就阻止他「那就別說了」,讓他在那裡翻騰。但因為我是一個充滿旺盛好奇心的人,所以總是讓人往下說,現在我已經不太記得那些話的確實內容,只記得我聽了都很火大。
真正令人氣結的是,這些人最後還往往補上一句「我這人就是這麼直,你不要介意啊」。我不知道別人怎麼想,我常常會對這種人產生殺意。
樂在工作是陰謀
說真的,我覺得快樂工作是一個陰謀。那是天底下的老闆們因為不肯付你夠多的薪水而捏造出來的(當然,「夠多」是一個很抽象的詞,但我想大多數人都會同意自己為公司的付出絕對不只現在拿的這個價。如果你覺得你被overpaid了,那可能得開始瀏覽人力銀行的網頁,相信我)。
如果可以不上班,每天做自己愛做的事,誰願意天天早上被鬧鐘驚醒然後連滾帶爬的去趕公車捷運是吧!唯有承認工作的本質就帶有令人不開心的成分,才能享有愉快的人生。
沒有人的人生是可以大片大片的愉快的,如果你上班的八小時中有五個小時很痛苦,三個小時很混沌;下班不是睡覺的八小時中有五個小時很開心,三個小時還是很混沌(沒辦法,我認為感覺渾沌是生而為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這樣就算是一個很幸福的人了。
要從工作裡面找快樂,就像要從津津蘆筍汁裡找蘆筍一樣,是天真而不大可能成功的事情。因為工作的目的不是快樂,就像我對抱持快樂學習理論的人嗤之以鼻一樣,學習就是學習,不是給你快樂用的。
此時讓人不禁要問,那麼,工作的目的是什麼?馬斯洛(Abraham Harold Maslow)的「五個需求層次理論」是在唬我們嗎?事實上,工作最終極的目的就是最明顯的那個—錢。
我詢問許多朋友在工作中何時最感到開心,大家無一例外的回答在薪金入帳時,沒有人說是看到客戶滿意的笑臉,或是想出了舉世難得的創意之類。
我們常常聽到有人放棄了什麼高薪工作追求夢想的故事,似乎跟我金錢至上、瑪丹娜成名曲「拜金女郎」當背景音樂的概念背道而馳。首先,他們可能不是主動放棄了高薪工作,而是被高薪工作給放棄了。接著,有些工作雖然高薪,卻讓你有得賺卻沒命花,兩相權衡之下當然離開為宜。
累積那麼多金錢如果沒用到,那工作還有什麼意義?在電子業飛漲的時代有一個故事,某電子新貴花了千萬買房又花了數百萬裝潢,裝潢好以後他搬進去一個月都不知道客廳長什麼樣子,因為他天天加班,一回家就入臥房倒在床上,第二天又要再去上班。
金錢當然是工作的重點,但金錢的價值不在數字的堆積,而在於你可以用金錢去做什麼事。如果你連做那些事的空都沒有,自然種菜或賣牛奶這種看似有大把時間可供自己運用(其實沒有喔)的工作,就會顯得很有吸引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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