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月初參加以色列幼教系統的兩天一夜幼師研討會。通常這種研討會的議題都很無聊,討論的都是幼稚園中的常規。然而今年主辦單位決定認真面對世界的變化,開始來談多元型態的家庭––同志家庭,單親家庭(包括離婚,以及愈來愈多選擇買精子單身生子的「母加子」的家庭),雙胞胎家庭(以色列因為政府提供免費人工受孕,雙胞胎比率高於平常)。研討會的重點不在進行價值判斷,而在做為幼師的我們如何看待這些不同家庭下的小孩;如何面對他們的父母。我們對這些小孩是否有既定的偏見,我們是否「看見」這些小孩以及他們父母的需要。
對我而言,其中最有趣的一場研討會是找了教授從「依附關係理論」(Attachment theory)來談離婚下的孩子。
以色列的每年離婚數已經到了一萬五千對左右,數量雖然比幾十年前多很多,但並不是個新議題,大家都知道父母離異對於小孩而言是整個世界的崩潰,對小孩最大的影響是破壞小孩的安全感,以及對大人與世界的信心。
所以這樣一個舊議題,教授可以談出什麼新意來呢?
有安全感的寶寶V.S沒安全感的寶寶
教授上台首先丟了一個問題:我們都想要教出有安全感的小孩,因為有安全感的小孩才會願意冒險、不懼怕失敗。
那,什麼樣的小孩是有安全感的小孩?什麼樣的小孩是沒有安全感的小孩?今天如果媽媽把一個一歲左右的寶寶留在完全陌生的環境,而寶寶完全沒有反應,繼續玩他的玩具,他是個有安全感的寶寶嗎?如果後來媽媽回來了,寶寶也沒有接近媽媽的意思,繼續玩耍,他是個跟媽媽有安全依附關係的寶寶嗎?
當然在研討會的都是幼師,所有人都學過安沃斯(Ainsworth)的「陌生情境」(strange situation),知道上述的狀況是典型的「焦慮––逃避型依附」(Anxious-Avoidantattachment)狀況。
如果父母提供良好照顧,瞭解如何滿足寶寶需要並且行為前後一致,就能養出有安全依附類型的寶寶。這類的寶寶在與主要照顧者(通常是媽媽)單獨相處時,就算是陌生的環境,他們也能離開媽媽去探索與玩耍。在有陌生人出現時他們會警覺並往媽媽的方向靠近。媽媽突然離開時一般都會哭泣,但媽媽回來後很快就能安撫寶寶,寶寶會很快的冷靜下來,並且願意再離開媽媽去玩耍。
而一個沒有耐心、對寶寶需要不敏感、不大抱寶寶,而且常常帶給寶寶負面反應與情緒的媽媽,就很容易養出這類「逃避型依附」的寶寶。這類的寶寶,因為常有需求不被滿足、情緒表達被回絕的經驗,已經學會溝通(寶寶溝通方式很多是哭泣)是沒有必要與無效的。所以實驗中,雖然發現媽媽離去與回來時,寶寶心跳都有加速的狀況,但在表面上他們卻是沒有反應或很少反應。
接著教授讓我們看了兩段在以色列做的幼兒陌生情境實驗。第二段是個非安全依附型、快兩歲的寶寶。我們看到媽媽離開的那一刻,寶寶有一剎那驚慌失措的表情,但他很快的把表情收起來,坐在地上,把自己的頭埋在雙膝之間,完全「關機」(shutdown)。整整三分鐘,我們看到他一動也不動,過一分鐘後媽媽回來、呼喚他,他完全沒有反應––不哭,不鬧,沒有反應…
偶爾的小失誤,並不會造成寶寶的不安全感
教授提醒大家,經歷父母離婚的孩子需要至少一年的時間做心理調適,不要以為過了一兩個月就什麼事都沒有。有些小孩會有很強烈的不安全感表現:父母離開就大哭,很難安撫,父母回來時要接近小孩,小孩卻很抗拒,很生氣。但更多孩子在面對這種巨大改變時會選擇各種程度的「關機」,選擇不反應、不在乎、不哭泣,對陌生人與父母的親近度差不多。這不代表小孩「已經沒事了」或「適應力好」可以跟陌生人打成一片;相反的,這一樣是不安全感的表現!
這時有幼師舉手問道:做這個實驗,讓母親中途離開幼兒,會不會造成幼兒的心靈創傷?
教授回答道,根據温尼科特(Donald W.Winnicott)的「足夠好的媽媽理論」(Good enough mother),我們學習到其實沒有任何一個媽媽可以百分之百即時滿足寶寶的需要(例如說,寶寶餓哭了,媽媽卻正在洗澡沒有聽到)。而媽媽偶爾無法立即滿足寶寶的「小失誤」或「短暫離別」並不會對寶寶造成永久無法復原的創傷;相反的,這些「小失誤」對於建立起安全感機制以及讓寶寶漸漸理解現實是有幫助的(我餓了→奶沒有馬上來→所以我哭了→食物就來了。因此我瞭解到,哭是有用的,有時雖然得哭久一點,但只要我哭,我知道、我很有信心,最後一定有食物!)最重要的是最後一定要滿足寶寶的需求,做一個足夠好的媽媽(而非百分之百的媽媽),如此便能養出健康的寶寶。
哪個時間點離婚對小孩的負面影響最大?
那麼,父母離婚對小孩的負面影響,跟小孩年紀的大小有關嗎?
研究顯示是有的。一般而言對於兩歲以下的小孩影響最小(不是沒有)。教授講到這裡開玩笑的說:「我並不是要大家在小孩兩歲之前趕快離婚!」
而,離婚對兩到七歲的小孩,負面影響最大。
為什麼?
「因為這個年紀的小孩正值『皮亞傑』所說的『自我中心』(Ego centrism)時期,小孩的認知發展中,全世界發生的事情都跟他有關係,都繞著他轉。所以,父母離婚,自然一定是他的錯-實在很難讓這個年紀的小孩有別的想法。」教授解釋道。
當然,不管孩子是在人生的那個階段,父母的離異多少會造成孩子人生的負面影響;我們雖然不用強調這些影響,但也不可以忽視。
幼教現場中,幼師能做什麼?
演講最後,教授提出幾點在幼教現場中,幼師可以做的事情:
1. 瞭解離婚對於人生所造成的壓力程度,不要在傷口上抹鹽:
根據「生活事件壓力量表」(Holmes and Rahe stress scale),人生中造成最大壓力的改變中,離婚佔第二。正在協商離婚/打離婚官司,或剛離婚的人,本身的壓力已經大到可以破表。做幼教老師的要把這一點記在心中,不要在早上看到小孩忘了帶換洗衣服或沒帶書包就冷嘲熱諷:「你今天是跟你爸來的厚?他又忘記要幫你帶東西了喔?」人在壓力大時本來就會忘東忘西,因此如果幼稚園裡有父母正要離婚或剛離婚的小孩,幼師不需要加入口舌之戰,開始跟孩子的父母數落對方,幼師該做的是閉上嘴巴,快快準備一個「預備櫃」,塞滿所有小孩需要的日常生活用品。每天小孩到校就先檢查小孩的書包缺什麼,直接把東西塞進去。
2. 每天長抱小孩三次:
父母離婚的孩子,心中總是有很大的壓力,要消解壓力最好的方式,就是好好抱抱這個小孩。擁抱可以消除沮喪、使人體免疫系統上升,分泌「催產素」(hormone oxytocin),降低焦慮,找回幸福感。「但每次一定要超過二十秒,因為只有超過二十秒後身體才會開始釋放『催產素』,少於二十秒則無效!」教授提醒道。「所以下次要擁抱小孩或情人時,請大家設好鬧鐘!」他繼續開玩笑。
3. 提供小孩最穩定的作息表:
我們都知道對於幼兒而言,有穩定,重覆的生活作息時間表可以提供小孩很多的安全感,知道他們可以預期什麼。父母離婚的小孩,他的世界開始分崩離析,作息不定,一下子在父親家,一下子在母親家,移動來移動去。這時幼師就該做小孩這個人生階段中最穩定、最能提供安全感的大人,每天在幼稚園八到九個小時中,一切照常,提供穩定的作息表,穩定的情緒,定時提供食物,愛與支持。給小孩可以不被擊敗的支撐點,讓小孩瞭解世界仍然在軌道上運轉。這是幼師最大的責任與功能。
這場研討會,讓在場的很多幼師(包括我在內),透過理論與實務的結合,讓理論可以成為檢測、評估幼兒狀況的工具,進一步瞭解到離婚家長與小孩的身心狀況,也進一步瞭解做為幼兒照顧者的重要性以及可以扮演的角色,甚至能實踐「全村共養」的理想!
而現在大家也知道,要養出具有安全感與快樂的小孩,第一步就是:每天好好的擁抱小孩!
《人本教育札記》試圖用一種較寬廣的視野和角度來解讀「教育」,在掌握台灣本土社會脈動與兼具國際視野下,將教育改革與家庭生活結合,並引導社會對人文生活環境及弱勢族群的關懷與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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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教育札記》不在尋求單一的共識、灌輸相同的教化規條,而是要透過辯證與自主思考,為台灣的教育開啟更多元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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