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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視法務部「創造管轄權」爭議

台灣只有綠島能關大哥?

雖然法務部聲稱,將治平專案被告全部押送綠島是為了「戒護及安全上的考量」, 但法界人士卻認為,這是相當「危險」的做法……

治平專案雷厲風行後,台大法律系教授林山田在一項餐敘中碰到法務部長廖正豪。他忍不住地詢問廖正豪,以直升機將治平專案的被告全部押解綠島,再由台東地檢署起訴,這種「創造管轄權」的做法,究竟是誰出的主意?據轉述,廖正豪當時沒有答覆林山田。

林山田為什麼要問這個問題?原來,治平專案的執行雖然贏得國人的掌聲,但是,對於法務部把治平專案被告全部押解到綠島羈押的做法,法界人士卻早已議論紛紛,尤其對程序的正義提出相當的質疑。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永頌說:「是否真有必要一定要把人押在綠島?除了綠島就沒有其他看守所可以羈押他們嗎?」中華民國人權協會常務理事蘇友辰律師就說:「我們都支持掃黑,但程序正義是實質正義的基礎,即使是治平專案的被告,人權還是要有合法的保障。」

林山田認為法務部這種做法「已違背刑事訴訟法的基本精神」,他說,按照刑事訴訟法,犯罪嫌疑人在那個地方犯法,轄區的地檢署就應發揮作用「負責偵辦」、「各個地檢署都有它日常的事務,不能把治平專案全部委由台東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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