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經國時代的台灣,銀行搶犯李師科被處以極刑,當年有些人替李師科喊冤:不法的財團用冒貸、超貸的方法,五鬼搬運金融體系的資金,猶能存活於世界,小市民李師科何辜?搶小錢死刑,搶大錢無罪。
當時的企業界對這樣極端的說法,頗不以為然,企業經營有起有落,積欠銀行貸款,絕不可與搶銀行相提並論!
這個說法,在李登輝時代的台灣,似乎又有了不同的看法,最近台灣發生的僑銀超貸案主角梁柏薰,以一家建設公司老闆,介入僑銀經營,操縱僑銀放款,總金額達六十餘億元,動搖華僑銀行根本,最後政府不得已,只好在財政部的主掌下,由中央存款保險公司進駐僑銀,並且動用台灣國營、省屬及民營行庫的力量,對僑銀聯貸,才使僑銀的擠兌風波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