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是好生意

花了一天時間,和北方沿海城市來訪的兩位官員,交流文創園區可以怎麼規畫。為了貼近對方,我用的都是上海和中國國內的例子,也順帶幫自己做了回顧。

二○○三年剛到上海,那時已有田子坊(類似台北永康街),以泰康路為主體向外延伸,把旁邊社區包進來。田子坊走設計定位,區政府將整理好的空屋以便宜價格出租,一樓做店面,二樓當設計師工作室,也供參觀。等到知名度打開,附近幾條馬路跟著加入,現在的田子坊有最初的三倍大,業態也更豐富。

同一時期,市區和郊區眾多舊工廠,在政策引領下先後改為創意園區,像紅坊、M50、一九三三老場坊和靜安八○○秀等,到了二○○八年高峰,上海已掛牌加上申請掛牌、申請未過的創意園區,總計超過兩百個。這些項目採ROT方式,由各區政府公開招標,給予十五到二十年不等租期,得標者要投資改造原有廠房(通常不准拆老建築不准蓋新建築),之後出租給建築、設計、廣告、公關、活動公司和畫廊等符合文創定義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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