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興銀行違法放貸案終於告一段落, 但它絕不是唯一、更不是最大的金融黑洞。 新政府若不能在二年內展現魄力、 大力整頓金融機構, 台灣的金融體系將岌岌可危。
中興銀行違法放貸弊案,檢察官經過一個多月的偵訊調查,終於在十五日針對犯罪主體的六人提起公訴且具體向法院求刑。
台鳳部分的被告是,集團總裁黃宗宏以背信罪嫌及業務侵占罪合併執行十年徒刑;台鳳財務協理陳明義則合併執行七年徒刑。
中興銀行部分,董事長王玉雲被檢方稱為不思正派經營,與黃宗宏結黨營私,一再違法巨額放款,嚴重損及銀行股東利益,造成金融風暴,且「不知悔改猶飾詞狡辯」,依觸犯背信罪從重求處七年二月徒刑;前總經理王宣仁的犯行與王玉雲相同但知悔改,因而求處六年徒刑;至於天母分行前經理吳碧雲被求處六年徒刑、蘆洲分行前經理李東興則被求處五年徒刑。